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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车友关注百城赛失事车手汪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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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1-2 1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亲爱的全国车友及关心我们的新闻媒体:<o:p></o:p></P>
<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大家好!</P>
<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我是陈剑岷,这次百城自行车赛的湖南总领队,对于邵阳市代表队汪雅能赛后出现意外的严重事故,本人深感悲痛,也为自己的作为总领队感到歉意与不安。草草处理好汪雅能的后事后,本人多次与四川华安保险及攀枝花体育局联系,均未得到家属满意的答复,无奈之下本人才求助于车友及各新闻媒体,希望雅能的死发挥最大价值,警示车友注意训练和比赛安全,骑车一定要戴好头盔。现在本人再次受家属之托慎重发表申明:也为家属请求援助!</P>
<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 </FONT>雅能下坡并未撒把。骑车上山也并不完全为游玩,一半是因为对自行车运动热爱所带来的冲动——他曾在第五届南岳登山赛上获湖南省第三名。</P>
<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 </FONT>虽然在第一次报名没有雅能名单,但雅能和另五名运动员更改名单参赛是经过裁判组认同的,(晚上本人打电话报名时对方叫第二天交名单即可,且本人一到现场就将湖南全体参赛名单交裁判组并得到许可比赛)上届比赛就更改了名单并成绩有效。</P>
<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3. </FONT>本人自己参加过<FONT face="Times New Roman">3</FONT>次百城赛也带队参加过三次百城赛,每次都为运动员买了保险,这次所有运动员也准备了保险金,正是因为四川华安保险在领队会和开幕式上承诺为运动员免费保险——这次湖南队所有运动员才没有再买保险。</P>
<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4. </FONT>每次参赛都交验身份证,这次却没有查验任何证件。</P>
<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5. </FONT>本人在赛事次序册中同样没有名单,我因为对自行车运动的热爱和大家的信任充当湖南领队,却没受任何人任命,且我省选手均为自费自愿参赛,本人可以完全于此事无关,但出于对运动员的痛心和对通情达理的家属的同情,本人才一定要将本件事负责到底!这也是我的个性。我也不会逃避责任!</P>
<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6. </FONT>保险时效为<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4</FONT>小时,保险公司并没有以此为由拒绝赔偿,而是强调次序册没汪雅能名单,但历届比赛都有名单改动!临时改动也无法更改次序册!保险公司到底是该对赛事运动员保险还是对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保险,既然是赞助赛事的保险,就该对运动员负责,对组委会负责!难道赞助只是一句空话?</P>
<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7. </FONT>对于部分运动员对失事运动员的责备我觉得痛心,同是玩车的,何必再对死者说常道短,他已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我们现在应当是考虑如何帮助年老体弱且家境贫困的家属!汪雅能在家是独子!</P>
<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8. </FONT>对本人在网上发贴为家属寻求捐助却有人说本人是骗子的话我表示愤慨!你们不配玩车,简直是落井下石,幸灾乐祸!</P>
<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9. </FONT>希望大家支持本人,支持家属!他们真的好无助!</P>
<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0.   </FONT>除说汪下坡撒把那篇文章与本人无关外,此前其他媒体的报道均由本人提供。本人愿意为自己的每一句话负法律责任,也感谢媒体的关心!</P>
<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1.   </FONT>希望大家关心湖南的自行车运动并和我联系<FONT face="Times New Roman">0731-4683990  13875806886</FONT></P>
<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QQ277687712   </FONT><a href="mailto:admin@hxbike.com" target="_blank"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admin@hxbike.com</FONT></A><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a href="mailto:hnszxcyd2000@yahoo.com.cn" target="_blank"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hnszxcyd2000@yahoo.com.cn</FONT></A>请在百度了解陈剑岷!在百度搜索汪雅能的消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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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TD  vAlign=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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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TD  width="96%">
<P  align=center><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o:p></o:p></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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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cellSpacing=6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

<TR>
<TD >
<P  align=center><B>省自行车俱乐部总教练欲卖公司还贷</B><B><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o:p></o:p></FONT></B></P></TD></TR>
<TR>
<TD >
<DIV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LINE-HEIGHT: 130%;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HR align=center width="98%" color=gray noShade SIZE=1>
</FONT></DIV>
<P  align=center>潇湘晨报<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05-12-28 8:11:01 </FONT>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o:p></o:p></FONT></P></TD></TR></T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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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06-2-9 12:12 | 只看该作者
<>710a7最近怎么老是隐身呀?</P>
<>隐身不好玩,还是穿马甲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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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06-2-8 23:40 | 只看该作者
<>您老是吃定: 保险公司夺了死者 钱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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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06-2-8 16:42 | 只看该作者
<>   上面这位老兄恕我详释一下吧,你想谈的问题和我们要讲的问题是不相干的问题,你现在的话中表明你对诚信、合同、保险时效、保险、强势群体、杀富等等概念还不深到可以出来对话的时候,听听为好!你看我们的贴也是这样重点漏看不看有倾向性的说说,是不负责任的。</P>
<>    这种事保单不保单重要吗?这个问题你都不关注还能说啥好呢?你说的什么“活该不活该”什么意思?好象保险公司不比你聪明似的要你去为他们作主?所以也希望你正确立场,态度,同情支持应该同情支持的人吧!保险公司就是专门做这种好事的,你的小聪明对他们来讲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跟强势弱势没有关系,我们讲的是保险公司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的问题,一切就这么简单,也谈不上什么更多更复杂一点的事,所以请大家不要乱说什么了,对我们的死者投以一份爱和敬意吧!!!!他这么一走难道离下一句话要那五万钱吗?如果他活着不骂你们这些鬼吗?他是一位我们的骑友,就那么一点乐趣先我们而去了,难道你们的心的跳动是不需要血液来推动吗?钱、钱、钱从死者那里夺这点钱,真是穷疯了。这句从我嘴里出才比较合适。</P>

<>楼下的老兄,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用这种口气来讲呢?哈哈,你把钱的事摆到首位了!那还要问有啥意思嘛?死者应得的总要给吧?保险就是要给意外者的吗!这跟赛前赛中赛后有什么关系嘛?总之是给参赛者保个险的好事吧?只要你违反这种心愿我们还谈什么呢?跟骗人秀谈又有何意义呢?你说说看!</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9 11:54: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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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06-2-6 21:3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710a7</I>在2006-2-5 22:39:00的发言:</B><br>
<>     很简单的事失去了诚信就变的复杂了!讲诚信一个字“给”付。打个比方说吧,我说好要请人吃一顿饭,那就一定要请就是诚心加信用,但是时间一长我又以种种借口理由不提也不请了,你们说710a7时间不多工作忙等等这些个话能给别人讲清我为什么不提不请了的一顿饭是请过了吗?有人吃了吗?事实没有出现嘛,就是假!</P>
<>      如果我们反证一下,保险不讲诚信活说活赖的,只要提前拿到保单双方签上字他们就赖不了了是吗?那好,只要他们赖不掉就行,我们就拿出法律来跟他们讲。为什么要上法院呢因为法院有权让他们不愿意也得愿意~~~那叫强制。</P><br></DIV>
<>
<P>没关系。您老不请的话,当然不会假 ,不信您老可以让质疑有假的朋友上法院告啊 ,拿出白纸黑字的凭证啊。。。。。。。</P>
<P><FONT color=#3300ff size=3>还有现在的关键不是保险公司赖不赖帐 ,而是大家都没有看到保单。您老看到了没? 所以请不要死咬保险公司违约。。。。我也没看到 ,所以我一直要求楼主拿出保单复印件或者去看一眼保单 ,既然现在我也没看到 ,我也从不说保险公司违约 ,我只是要求楼主和您老先不要下定义说保险公司违约之类。。。DO  U  UNDERSTAND?</FONT></P>
<P>保险公司在承保体育比赛这种高风险的业务时 ,傻到连具体运动员姓名也不写在保单上的话,那么这家公司活该赔。。。。。</P>
<P><FONT color=#ff0000 size=3>其实很简单 ,</FONT></P>
<P><FONT color=#ff0000 size=3><FONT size=5>1. 保单上没有任何运动员名字   2. 保单上的保险期限 没有 约定 自比赛开始到比赛结束。</FONT> </FONT></P>
<P><FONT color=#ff0000 size=3>同时满足以上两点 ,那么 汪兄肯定拿到赔款。     如果不能同时满足 ,HEHE。。。</FONT></P>

<P><FONT size=2>楼主说保险公司事前在新闻吹风会上说免费为参赛运动员提供保险。但是注意 ,楼主没有说 保险公司提供的是比赛期间的保险还是比赛当日 24 小时的保险。</FONT></P>
<P><FONT size=2>既然没说 ,那么我们就不能那么快下结论是 24 小时。 没看到保单 ,更不能说保单上有没有运动员名字。</FONT></P>
<P><FONT size=2>打个比方 ,广告中吃了脑白金的个个似乎 体力充沛 ,返老还童。。。但是如果有人说我吃了没用 ,要打官司。 法官问: 证据那   ?             那人说: 广告中说了吃了有用!!!      您说判还是不判啊? </FONT></P>
<P><FONT size=2>合同是双方的 ,保险人有义务提供事后赔偿 ,被保险人 也有义务提供保险公司需要的诸如姓名等信息        。</FONT></P>
<P>     <FONT color=#ff0000 size=6>不能因为保险公司在大众心中属于强势群体 且汪兄是弱势群体 而想当然的去妖魔化保险公司 。杀富济贫是已经是过去的老毛子时代的思维 ,中国社会改革到目前阶段需要的不是重走回头路而是大踏步向前不回头。撇开中国现阶段的政治统治现实, 市场不会因为弱势群体的疏忽而要求强势群体负责赔偿,也不能因为强势群体的存在而去剥夺弱势群体的要求。</FONT></P>
<P>      </P>
<P>总结起来一句话 ,不见鬼子不拉弦 。       一切等保单出来自然明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6 21:32: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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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06-2-5 22:39 | 只看该作者
<>     很简单的事失去了诚信就变的复杂了!讲诚信一个字“给”付。打个比方说吧,我说好要请人吃一顿饭,那就一定要请就是诚心加信用,但是时间一长我又以种种借口理由不提也不请了,你们说710a7时间不多工作忙等等这些个话能给别人讲清我为什么不提不请了的一顿饭是请过了吗?有人吃了吗?事实没有出现嘛,就是假!</P>
<>      如果我们反证一下,保险不讲诚信活说活赖的,只要提前拿到保单双方签上字他们就赖不了了是吗?那好,只要他们赖不掉就行,我们就拿出法律来跟他们讲。为什么要上法院呢因为法院有权让他们不愿意也得愿意~~~那叫强制。</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5 22:50: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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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06-2-5 22:13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椭圆</I>在2006-1-31 22:23:00的发言:</B><br><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710a7.....杭铁头!大家骑骑车,健康生活真好!</FONT></STRONG></DIV>
<>谢谢你的支持!谢谢!我说的一片真诚还是有回报得了,我失去的是该失去的,但得到的到是最好的,我非常满足了。

<>   我不是象你们那样一伙子说话不怕有人要查的,我多少也算懂的法的学法近三十年了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5 22:21: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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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06-2-5 22:08 | 只看该作者
     老秦啊,大家都懂法律那律师还要他做什么嘛。你们当然看不出啦,要对照合同法、民法、民讼法一起看才有点意思的,你不听保险公司的人说那名单在赛前三小时才送报这一情况吧?有这事吧?那你真心的话变是为什么嘛?不是反悔做秀?你们真是一大帮糊涂虫,我真不知道你们的脑子为什么不问一个真假呢?光为比赛保险不为人保险是吗?还有没有一点点诚信呢?你们也真是的!问问法官不就行了嘛!我说你们又听不进,不是狗眼看人低是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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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6-2-5 12:05 | 只看该作者
<><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保险公司从法律依据上凭啥要赔付?</FONT></STRONG></P>
<><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如果从人道角度讲,那叫赞助。</FONT></STRONG></P>
<><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是否愿意赞助要看你的处事方法。</FONT></STRONG></P>
<P><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拼命造声势把他们搞臭,逼的他们给赞助当然也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FONT></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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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06-2-4 15:53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710a7</I>在2006-1-20 16:04:00的发言:</B><BR>
<>     剑岷仁兄,您好!</P>
<>     证据收集主要是大赛期间保险公司的承诺,大会申明证人、组委会的通知中的表述、具体管理人员的保险办理的过程等,总之要收集这方面的证明(物、人)。</P>
<>      有了这些就可以了。要你了解保险方的情况、组办方的态度、表示,是要弄清他们的认识、观念和策略、理由和推卸责任的方法和手段,这些非常重要!是官司打嬴的关键。理由充分,证据可靠,要求合理,适用法律完整,谁也推不到,官司必胜。但是,我们还必须掌握好对方的可能的对抗等手段,做好进一步的回击,只有在我们充分准备完备了,他们才能无言对答,最后在法院的强权下不得不履行自己的承诺。进一步的细节在此公开场合恕我不该详解了,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法保持联系吧。</P>古人曰;“歪理十八条,真理只一条。”比个例子给你听听,为了保全面子他们抓住你一点拼命、反复讲我们证据无效,还就是歪理当真理讲个不停,他们这样做一般场合可以说所向无敌,我们得让他自进圈套才行。<BR></DIV>
<P>我说的话没有错吧?这么快就有应证了,感谢上帝的按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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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1 13:1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74
    发表于 2006-2-1 16:12 | 只看该作者
    <FONT size=7>无语</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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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发表于 2006-2-1 13:20 | 只看该作者
    <>       好吧,讲讲道德吧。</P>
    <>        什么叫道德呢?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有她的道德要求、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和道德法律的,这些个明文全有书出版的不妨大家去看看。为什么有了共产党的领导又有这么多的法律照样不合人意呢?就也说明了人不是神,人要犯罪、犯错、闹情绪,听不了不合自己胃口的话,所以,要自搞一套,因为他有权自然是他就是法律了,他就是共产党的代表了,只要他错当然搞错啦!道德呢不就变成以他的爱好而爱好啦。</P>
    <>        比如说吧,我为弱者讲话得罪了“广大”听众,谁又能去为死者办件公正的事呢?现在中央**出来为他们讲话了,你们又有谁敢说依法、依合同法吧,中央更错了,中央**应听他们的,告他们去呢?拿些见义勇为出来吧!为什么专善攻击弱者呢?我是不解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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