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承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总会、杭州下城区体育总会。 竞赛日期 2007年5月16至18日。 竞赛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 竞赛项目 (一)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 (二)跳远、铅球、跳高、三级跳远; (三)5000米竞走; (四)女子4×100米接力,每队四人(同年龄段); (五)男子4×400米接力,每队四人(同年龄段)。 组别年龄 (一)男子: 1组:35~39岁 2组:40~44岁 3组:45~49岁 4组:50~54岁 5组:55~59岁 6组:60~64岁 7组:65~69岁 8组:70~74岁 9组:75~79岁 10组:80岁以上 (二)女子: 1组:35~39岁 2组:40~44岁 3组:45~49岁 4组:50~54岁 5组:55~59岁 6组:60~64岁 7组:65~69岁 8组:70~74岁 9组:75岁以上 参加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体协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运动员年龄以出生年度计算,如有争议,以身份证为准。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的锻炼基础,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每名报名者必须填写参赛运动员声明(见附件),否则报名无效。在运动会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四)参赛运动员在报到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报到时起至离会日为止),保险费用为:集体报名(8人以上)每人8元,不足8人的每人10元,所需费用全部自理。 (五)承办单位将提供不同档次的旅(宾)馆、饭店,请各参赛单位自行与各旅(宾)馆、饭店联系食宿、交通等事项,费用自理。 (六)报名费:每人可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第一项收费30元,第二项收费20元,接力每人收费10元。 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6》执行。 (二)运动员要佩戴统一编发的比赛号码布。 (三)如男子60岁以下和女子55岁以下各组报名参加100和200米的人数超过8名,则分组进行预赛,按预赛成绩录取前8名进行决赛。其余各组各项直接分组进行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每个年龄组各项按成绩录取前8名(男子60岁以下和女子55岁以下各组除外),成绩相同时,年龄大者名次列前。 2.在一个项目任一年龄组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时,则全部录取名次。 3.按个人达到全国田径锻炼等级标准级别计算各单位团体总分,达一级标准计3分,达二级标准计2分,达三级标准计1分。按单位得分之和录取团体前六名。 (二)奖励办法: 1.给个人第一名颁发金牌,第二名颁发银牌,第三名颁发铜牌;第1~8名发成绩、名次证书。 2.给团体前六名各颁发奖杯一座。 3.给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发大会纪念衫一件。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将按要求格式(见附件)填写报名表和声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于比赛前30天寄赛区(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也可以发电子邮件。 (二)赛区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朝晖六区东晖路98号。 联系人:徐文江,电 话/传 真:0571-85231769,邮 编:310014。 电子邮件:85231769@163.Com (三)报到:各单位于赛前2天报到。报到时交纳报名费,同时办理保险相关事宜。 (四)技术会议:赛前一天召开技术会议(具体事项见补充通知)。 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和裁判员 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共5人参加工作,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选派。 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于赛前20天发补充通知说明。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田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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