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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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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折] 仿造速立达的那个工厂好象又再仿造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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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09-1-21 11:10 | 只看该作者
140# ocr1
我国3家企业抄袭德国客车设计被判赔2116万
2009-01-21 04:35    来源:京华时报   
德媒:各类“中国投资指南”受欢迎 施密特:未来50年中国将达科技巅峰 中国多家企业赴德参展时遭突袭搜查(组图)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认为江苏盐城中威客车公司(简称中威客车公司)等3家中国公司生产销售的大客车“抄袭”了自家客车的外观设计,德国尼欧普兰汽车公司将其告上法院,索赔4000余万。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一审判决中方3公司赔偿德国公司2116万余元。


  德国尼欧普兰汽车有限公司起诉称,2005年,他们生产销售了“欧洲星航线”系列客车并享有专利。


  次年该公司就发现,中威客车公司、中大工业集团公司生产和销售的A9系列客车涉嫌侵权。在北京地区,该系列客车由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公司对外销售。


  法庭审理时,德国尼欧普兰公司认为,该系列客车已经侵犯了“欧洲星航线”客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他们要求上述3家被告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涉案侵权产品,两家生产商则连带赔偿自己4000万元经济损失。此前,为了打这起官司,尼欧普兰公司特地斥资近百万元购买了一辆被告生产的客车,递交法庭,作为证据。


  被告生产商中威公司认为,被指侵权的产品外观,由该公司自主开发,并未构成侵权。而销售商中通公司则称,他们作为销售商,无法确认商品是否侵权。


  最终,通过对比中威公司制造的A9系列客车与“欧洲星航线”客车的外观,法院认为,两者有着众多相同的设计,而这些设计基本构成了客车的整体外观。虽然少部分设计上存在一定差异,但这些差异都属于局部细微差异,对于客车产品整体外观的视觉效果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据此,市一中院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涉案客车;中威客车公司、中大工业集团公司应停止制造该侵权客车,并共同赔偿原告2000万元经济损失及116万元诉讼合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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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09-1-21 11: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就是浙江的未来下场! 专利不是摆摆样子的,如果严重触犯台湾太平洋和欧洲设计人员的利益,别人是不会放过他们的。很多中国制造企业的悲哀就是在这里,自以为别人不找麻烦就可以任意妄为,别人真绞尽了,官司上你能撑得住吗,

这个例子完全说明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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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09-1-21 12: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大小马 于 2009-1-21 12:37 编辑

看来有必要再次重申一下,我们到底在讨论什么问题。我们是在讨论浙江自行车商人侵犯别人的专利权抄袭别人的设计开发鸟车我们是否应该支持,还是在讨论在专利保护到期的前提下原版照抄别人的设计生产鸟车是否正当、是否值得肯定?

如果是前者,那就不需要讨论了,大家的观点基本没有分歧。LS很费心的举出的例子也没有必要,很明显,如果没有此类例子,专利法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只要专利法存在一天,这类例子就会不断出现。需要明确的是,我们是市场后来者,对于我们这只是开始,类似的案例在发达国家之间多得都滥了,一天看一宗,10年都看不完。

我想聊的是不必考虑专利权问题了,仿制鸟车有意义吗?应该支持吗?

有!绝对支持!

仿制比创新更低级吗?

不是!仿制是创新的基础,仿制其实就是学习,创新就是创造,学习与创造二者之间,学习永远是第一位的。一个人不会创造不丢人,不会或不屑学习就有问题了。对人类而言,学习比创新更有意义。

再说点儿题外话。专利法也跟其它很多法一样,是人为的规则,是有话语权的“势力”制定的。当你比别人弱时,你要保护民族工业是做不到的,别人会用大炮打开你的国门,因为他们支持自由贸易;当你慢慢成了产业大国,能够生产出成本比别人低的产品时,你想依据同样的自由贸易原则进入人家市场同样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时别人支持贸易保护,说你是倾销,要收你惩罚性关税。人家可以授予分裂你国家的人士“荣誉市民”,或请他们的代表出席就职典礼,你也想如法炮制就不可以了。原因只有一个,你还不够强大,你得遵从人家的意志。当今国际贸易领域保护既得利益的法律非常多,当你还没有资格制定游戏规则时,你当然要遵从现有的规则。但如果你把这些规则都看得神圣不可侵犯,那未免太无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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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09-1-21 12:49 | 只看该作者
新款鸟好像也是08年推出的,难道专利才1年?一般20年以上吧。浙江可是要仿冒新鸟的。。。要是太平洋就等你模具都开了,批量生产了,还有不错的销售哦,一举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所有损失,立刻停止销售,登报道歉,让浙江把吃下去的全吐出来。这招最损的。大家等着瞧吧,,关于仿制是否能提升以后行业发展能力,不在我关心之内。折叠车行业还是有很多人立志独立开发的,可惜,整体实力不行,很多都最后失败了。。浙江就比较务实了。所有产品都仿的,没看他有什么独立设计,难道要永远就是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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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09-1-21 13:12 | 只看该作者
商人做事情有自己的考虑,亏本的没人干,不要命的有人干。速立达5.0同样是新产品,不是一样合法上市销售?!隔行如隔山,我们外行能考虑到的,别人早考虑过了,亏本儿罚款甚至无法继续在本行混下去,都应是早有思想准备的。独立开发设计=\=成功的产品,BIANCHI不会设计自行车吗?干嘛要卖OEM鸟车?只有一句话:该开发就开发,该仿制就仿制。谁来决定该与不该的问题?当事人和市场二者共同决定。就象你说的,整体实力不行,搞独立开发,最后是要失败的。整体实力可以,市场没到一定的程度,也是会失败的。现在浙江自行车业的水平,还不到创新的时候,能够把别人成功的产品克隆出来成功的卖出去,积累原始资本,咂咂个中滋味儿,就已经是成功了,创新那是驾轻就熟成为市场上别人不敢小觑的一方诸侯之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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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09-1-21 13:51 | 只看该作者
LS估计对永康产品是一点不了解阿? A BIKE 完全仿冒,当然国内不止他一家,STRDA 不是STRIDA,造型是仿冒,折叠机构稍微不同,不过英国设计的STRIDA的确是早专利期已经过了,所以外观是没有专利保护的。BIRDY旧款,专利保护也许过了,我不清楚,没有发言权,新鸟那肯定没有过的!,你说外行,但感觉你估计是他们的托了,要不也么必要来制造气氛。反正我就等着看以后他们上法庭打官司吧,大行就一个08出口款折叠口的官司就输给了OYAMA,严重影响了他09款发布。到时候看看浙江永康怎么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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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09-1-21 14:16 | 只看该作者
不会吧,永康速立达在台湾做电视直销的,不合法的话早就被告了。开发永康超鸟的车商好象发过言说是09年专利就到期了,具体你找一下前面的帖子吧。其实我对鸟车并不关心,因为我只对有前拨的折叠感兴趣,专利的事情我也没兴趣了解,只是表示支持仿制这种行为(区别于假冒)。外观功能完全一样不要紧(市场上的风扇空调电视冰箱等等我看都差不多),光明正大的打自己的牌子,就是正当商人。我是BS  STRDA这种命名做法的,不过很多商人打小成长环境恶劣,受教育程度不高,不能要求他们个个都是道德模范,既便把有人把仿鸟命名为Birdg,也还是要看他的产品是否粗制滥造,是否想靠蒙骗用户来赚取不义之财。

对单车行业来说,我确实外行,发烧骑车还不到2年。不过如果说我是国产鸟车之托儿,我很高兴,也感到自豪,如果大家都觉得我还合格,那么我就做托了。

中国人害怕打官司,认为那是丢人的事儿。但只要中国产品要占领世界市场,官司少不了。应该尽早认识到打官司是正常经营的一部分,没有时刻做好打官司准备的商人,没有主动想和别人打官司的商人,都不是成熟的商人。为了尽早能够转变思维模式,适应市场经济,在大脑里用“诉讼”这个词来替换“官司”,越早做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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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09-1-21 16:54 | 只看该作者
鸟车的结构专利应该是过期了,新鸟就是换了中间部分,结构没变。不晓得有没有外观专利保护,如果有年头也不会长吧,新鸟是06年开始销售的。
我只想骑质量好价格公道的车,其他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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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09-1-21 17:04 | 只看该作者
不会吧,永康速立达在台湾做电视直销的,不合法的话早就被告了。开发永康超鸟的车商好象发过言说是09年专利就到期了,具体你找一下前面的帖子吧。其实我对鸟车并不关心,因为我只对有前拨的折叠感兴趣,专利的事情我 ...
大小马 发表于 2009-1-21 14:16

可以认同楼主的部分言论,尤其是以诉讼代官司。不过在初步发展时期,我们也没必要主动去托所谓超鸟,任何过硬的产品都是靠品质和服务拼出来,愿意尝试吃螃蟹是个人自由,但是绝对没有必要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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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09-1-21 18:30 | 只看该作者
可以认同楼主的部分言论,尤其是以诉讼代官司。不过在初步发展时期,我们也没必要主动去托所谓超鸟,任何过硬的产品都是靠品质和服务拼出来,愿意尝试吃螃蟹是个人自由,但是绝对没有必要鼓励。
archi_hzbike 发表于 2009-1-21 17:04




我只是支持仿制的做法,并不支持劣质的产品和服务(这是假冒产品的特征,不是一回事儿)。不但不支持,而且反对。目前国内有很多质量低劣的各类产品,统计时要计入GDP,但其使用价值和寿命严重缩水,迅速变成垃圾进入回收和废弃期,造成国家资源的巨大浪费,其中很大的部分还会污染环境。(所以我们的GDP计算不能等同于质量监管有效的国家的GDP,我们是有水分的)这些劣质的产品无一不是仿制品(但只是属于仿制品的子集---假冒伪劣范畴),那不是我们要讨论的内容。

至于吃螃蟹,相对于很多产品来说,自行车是很简单的。上大街上看一下,很多国人骑着各类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劣质的有很大隐患的自行车(生锈严重功能不全的山寨产品)。鸟车的车架并没有很高的技术含量,个人认为安全是无虞的,只会有做工精美程度的差别(经典鸟的仿车已经有了,大家可以看看)。以我对市场的了解来说,假如千元左右,国内市场是会接受只能远观配件低档的仿鸟的,假如要车友们接受,我觉得超鸟2KX元的定价是可以接受的。车友们是否愿意花2KX买一辆超鸟,很大程度上不会过多的考虑这个价格,而是考虑车子看上去做工和外观是否能吸引人,让人乐于掏腰包。超鸟和原鸟,也许可以借鉴本田P8和大行P8的例子,质量做工不行,单单便宜也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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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09-1-21 19:40 | 只看该作者
150# 大小马


其他不说,就谈以后所谓超鸟零售价,现在市面上的fire light已经车架2800, 整车4980最低价格taobao, 超鸟不可能低于这个价格,考虑到制造工艺和配件的话。最早所谓1500,那根本不可能。如果超鸟能5000,那比真鸟价格低一半,可能还有部分市场,要是超过7500,我看还是算了吧。。。自行车这个玩艺,不光是好看,好骑的。行驶安全最重要。出一次事,可能一辈子也别骑车了。。还是一句话,你敢把性命放这种三无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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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09-1-21 21:01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可以改进,,别一味的仿,,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找出鸟车的不足,,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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