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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环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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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车友关注百城赛失事车手汪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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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6-1-18 11:16 | 只看该作者
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提供保险服务,白字黑字清清楚楚写在上面,既然根据保险条款,得不到赔偿,那责任就在所谓的总教练领队!汪大叔如果要打官司就应该先把总教练推上法庭。最可恶的还是当事人,这种无视安全的飚车行为,于己于人都是极其不负责任!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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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6-1-18 11:46 | 只看该作者
      你又要乱说什么?老陈不给小汪办保险有什么必然的好处联系呢?他有什么好处呢?很明白保险公司才是最大的必然联系方。保险条款内容决不会是规定到小汪不可保这一条的!老陈又不是保险代理人,他要这样做除非是故意坏事,你有什么证据吗?不然就是诽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8 11:47: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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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6-1-18 12:08 | 只看该作者
      老陈我到不是不信任律师,现在的律师有几个是象我们这样能吃苦的,在利诱面前还不象条看门狗,现在藏区有些牧羊狗看到狼怕到脚发软发抖了,小小一个律师生意也不精通,人缘关系也不好的律师请来反而完结。所以我提出帮你们的,也是一种热情,也希望有大律师出面为我们的兄弟们解难,对你们大律师来说只是小菜一叠,对他们来说却是难上加难啊!实在没人敢跳出来那也只有靠我们自救了,我希望大律师们给他们提供帮助不要再去伤害他们了,做人良心最重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8 12:11: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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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6-1-18 12:27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avine</I>在2006-1-18 11:16:00的发言:</B><br>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提供保险服务,白字黑字清清楚楚写在上面,既然根据保险条款,得不到赔偿,那责任就在所谓的总教练领队!汪大叔如果要打官司就应该先把总教练推上法庭。最可恶的还是当事人,这种无视安全的飚车行为,于己于人都是极其不负责任!我们应该引以为戒。</DIV>
<>你这小鬼连自己的利益在那里都不晓得更谈不上维护别人的利益了,乱说啥?如果叫你做一个设备的维护员,出问题不会排除修复反而大骂设备,你说老板不打你屁股?还是你给老板新设备?</P>
<>      我们说个笑话吧,现在网上称赞你是良友朱队的接班人,那我要把他推上法庭你是否充当控诉人?说他明明知道路中有这大石无数不下车清除好让后面的朋友“安全”通过,是故意谋害?</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8 12:43: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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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6-1-18 12:41 | 只看该作者
<>维护自己的利益要用脑子,不是靠膀子,匹夫之勇,愤青他爹都没用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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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06-1-18 12:52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avine</I>在2006-1-18 12:41:00的发言:</B><br>
<>维护自己的利益要用脑子,不是靠膀子,匹夫之勇,愤青他爹都没用的。</P><br></DIV>
<>你也知道要靠脑子了?那你为什么不为车友讲讲去,安的什么心?不怕有事找你?</P>我是党是用用很舒服?不怕真的党员把你脚骨打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8 13:01: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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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6-1-18 13:02 | 只看该作者
<>大伙笑我太疯癫,我笑你们看不穿,呵呵!境界啊境界。。。。。。。人贵在有自知之明。</P>
<>以后有710a7发言的帖子,我绝对不会点击进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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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06-1-18 13:11 | 只看该作者
<>谈谈无妨!不要随便伤害别人,我是出于善意,不说你也无妨的。你想做接班人有什么不好?为大家带来欢乐和好处,我反不是傻瓜是什么?我骑我的车也不是去骑人。</P>

<>  仁兄古人云;“知己朋友淡如水”。做个这样的好朋友吧!</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31 13:31: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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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6-1-18 13:25 | 只看该作者
<>谈谈无妨!不要随便伤害别人,我是出于善意,不说你也无妨的。你想做接班人有什么不好?为大家带来欢乐和好处,我反不是傻瓜是什么?我骑我的车也不是去骑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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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1-5-3 11:3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6
    发表于 2006-1-18 13:28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avine</I>在2006-1-18 13:02:00的发言:</B><BR>
    <>大伙笑我太疯癫,我笑你们看不穿,呵呵!境界啊境界。。。。。。。人贵在有自知之明。</P>
    <>以后有710a7发言的帖子,我绝对不会点击进来。</P></DIV>
    <>呵呵~
    <P>我和这位站在同一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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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发表于 2006-1-18 14:00 | 只看该作者
         老陈你好,关于证据一事到是非常要紧的,法院审案是要按诉讼程序走的,提交证据也是有时间规定的,开庭后就不接受了,这也是一个严肃的问题,规定你在一定的时间内你不给到时你说又搞出什么证据出来是不合程序,反方可以指责法院违法程序,审判不公你就要起诉失败。还有你要承担法院不利于你的判决后果,故不可随便马虎!上法院是非常专业和复杂麻烦的事,所以国外都有家庭或个人的律师,他们一般很有道德修养的,当然生意好啦。各种组织包括**都有自己的律师,我们有理在先不怕打官司,我们老百姓怕打官司怕败诉,国外是老板、组织怕打官司,一来名气不好、二来律师专找他们开刀流油,我们的律师跟人家打架多有的质量差、成绩差、又赖贪穷。找律师要慎重,我脚还不能下地,活动不方便,有事给我来个电话给你们提提建议还是应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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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发表于 2006-1-18 21:00 | 只看该作者
    <>又开始有对人不对事的言论了!</P>
    <>我还是那句!</P>
    <>如果不参加不赛,是不是就不用保险了?</P>
    <P>晕死!</P>
    <P>如果叫你做一个设备的维护员,只会在出问题的时候象无头苍蝇一样去胡乱排查,而不知道在平时对设备做保养及多了解设备,那充满的老板也会让你走人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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