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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折] 《新京报》自行车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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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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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8-4 1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越来越喜欢这个报纸了……当年差点去给它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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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06-8-7 13:1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马踏飞燕</i>在2006-8-4 12:46:00的发言:</b><br/><p><font face="楷体_GB2312">“谁知年轻人拉着车蹬不放,价格从三四千元加到三万元,苦苦哀求老人出让。老人要走,年轻人不让,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天桥十字路口很快就堵了。不一会儿,交警来了,将二人劝开,年轻人才悻悻地离去。”</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这家伙估计是王屹</font></p></div><p></p>王屹才看不上他那破玩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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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06-8-7 00:28 | 只看该作者
<p>我为广州感动悲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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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1
发表于 2006-8-6 11:06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湖边闲人</i>在2006-8-6 10:00:00的发言:</b><br/>‘要考驾照,必须半年内未骑过自行车和电动车’这不过随便说说的笑话,但是自行车大国,道路上太多的自行车和电动车淡化了国人的交规意识.是大中城市交通不可忽视的一个"瓶颈"</div><p>呵呵!在电视上少做些‘隆胸’、‘增高’的害人广告,多做些有关公民意识的广告…我觉得很有必要的。</p><p>很欣赏香港政府在这方面所做的成果,香港居民以讲卫生为荣,乱扔垃圾为耻、倡廉反贪…等许多良好的公民意识和政府不倦的宣传效益是分不开的!</p><p>香港政府每年花很多税款在电视宣传方面,那是因电视台是私营的,想不通内地的公营电视台反而不在广告时间穿插些有关公民意识的广告…难道广告收益不可侵犯?</p><p>值得赞赏的是央视的《今日说法》和其他地方电视台的法制节目…可惜喜欢看这类节目的已经是比较有公民意识的群体了…而许多只会追连续剧的群体,他们最急需灌输公民意识,却失去在广告中受教育的机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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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9 10:0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0
    发表于 2006-8-6 10:00 | 只看该作者
    ‘要考驾照,必须半年内未骑过自行车和电动车’这不过随便说说的笑话,但是自行车大国,道路上太多的自行车和电动车淡化了国人的交规意识.是大中城市交通不可忽视的一个"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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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06-8-5 12:47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湖边闲人</i>在2006-8-5 9:56:00的发言:</b><br/>&nbsp;&nbsp; &nbsp;国内60%以上自行车,电动车使用者,眼中根本没有红绿灯的概念,现在许多开机动车的,也是刚从自行车,电动车转业过来,开车的习惯和骑车时一样.新增一条规定:要考驾照,必须半年内未骑过自行车和电动车.</div><p>国内60%以上自行车、电动车使用者眼中根本没有红绿灯的概念?呵呵!那俺属那‘少属民族’了,俺不冲灯的!不过俺也有规违,就是骑BYA时也偶然跑汽车道、偶然‘飞越’立交桥…</p><p>呵呵!如果给自行车划出专线,再怪自行车与汽车争道会比较合理吧!</p><p>在深圳目前是行人在单车线上漫步或根本没有平坦单车道,如果急事需快,单车必需踩上汽车道。</p><p>立交桥给了汽车方便,却不给单车方便(香港单车路是专门的,过立交都有盘旋道,行人立交则配有无梯级斜道供轮椅上,一切公共设施俱不忽视伤残人士),违规…或是一种以血与生命的抗议(出事者常是为生活埋头苦干的辛酸人),当局者也该反思!</p><p>‘要考驾照,必须半年内未骑过自行车和电动车’?这又如何证明考驾者的‘清白’呢?难道找人24H贴身录影?还是半年内由政府请私家侦探跟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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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杨 该用户已被删除
    18
    发表于 2006-8-5 11:4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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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06-8-5 11:08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湖边闲人</i>在2006-8-5 9:50:00的发言:</b><br/><p>&nbsp;&nbsp; 我喜欢自行车,但我反对把自行车作为日常交通工具,大量的自行车, 只会给城市交通添乱.现在白天在大中城市骑车, 简直是受刑.行人, 自行车,电动车挤在一条道上,太可怕了.我外出购物和上下班都是走路和公交.</p></div><p>我自己也用车于休闲、健身,但我觉得我国的国情未到全民使用公交化,在香港,上下班的交通费达1-2K,但只是工资的十分之一;在深圳,上下班的交通费虽只150-300,却已占工资的十分之二至三。</p><p>一个月薪八百的外来工,要每月扣除150公交费(底线),自己也得生活,还如何往老家寄钱?又如何支撑弟妹们读书?所以我还是赞成他们买架50元的旧车上班,也可避免堵车迟到被无良老板罚扣工资(病一天竟罚五十)。</p><p>还有,在现有交通挤塞的状态,骑车上班是打工仔自我应变的措施,否则如何保住一份工?</p><p>再聊聊一些社会怪现像:</p><p>那些几乎要‘断供’的‘穷二奶’、生意不景的‘风尘小姐’,其凄苦景状已搭不起的士了…却不习惯挤公交‘有辱身份’…所以深圳竟有新兴的违章载客自行车行业,也就不奇怪了(在环保的角度,俺还是支持那些违章载客的车工,毕竟他们终是劳苦的工人阶级)。</p><p>再者就是偷车阶级,折叠车的兴起已使他们生意大减,如果大家都走路和公交,简直要他们下岗啦(若站在厂商的立场,俺支持偷车,如果俺是卖车的,一定随车送锁)!</p><p>所以,鉴于维持生态平衡…骑不骑车上班的问题,还是给老百性一点自由、人权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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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9 10:0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6
    发表于 2006-8-5 09:56 | 只看该作者
    &nbsp;&nbsp; &nbsp;国内60%以上自行车,电动车使用者,眼中根本没有红绿灯的概念,现在许多开机动车的,也是刚从自行车,电动车转业过来,开车的习惯和骑车时一样.新增一条规定:要考驾照,必须半年内未骑过自行车和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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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9 10:0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5
    发表于 2006-8-5 09:50 | 只看该作者
    <p>&nbsp;&nbsp; 我喜欢自行车,但我反对把自行车作为日常交通工具,大量的自行车, 只会给城市交通添乱.现在白天在大中城市骑车, 简直是受刑.行人, 自行车,电动车挤在一条道上,太可怕了.我外出购物和上下班都是走路和公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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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6-8-5 00:21 | 只看该作者
    <p>呵呵!车铃我已全拆除(原有也没应用),因我觉得有点搔扰行人…</p><p>深圳已经通过新路恢复单车道的决议,看来自行车仍有‘前途’可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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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6-8-4 18:00 | 只看该作者
    <p><font size="5">"积极进行骑用自行车的社会鼓动,在这方面既可以发动媒体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同时可以举办更多的社区级、城市级甚至跨地区的自行车车技竞赛、趣味主题活动,以引起大众的关注,尤其加强青少年在自行车文化复兴中的角色作用"</font></p><p><font size="5"></font></p><p><font size="5">这正是HZBIKE在做的.原来我们的行为还是很高尚的么</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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