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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里争论时该尊重的一些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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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3 1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上论战是网络最具魅力的特色之一,网友几乎没有不被吸引的,就算能忍住不参战,也难免兴致勃勃地观战。然而,有些网友在论战时连输赢规则也不懂,只顾一味地蛮斗,结果有的赢了论战却输了形象,有的既输了论战又输了人品。为避免此类不幸发生,在下不才,将网上观战参战心得凑成此篇《网上论战输赢双十规则草案》,奉呈各位网上论战的老将新秀参考,并请多多斧正。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即已为输:
  
  1、脏字骂人,自辱斯文
  自从某人以“我是流氓我怕谁”颠覆传统媒体的斯文之后,以粗为酷之风愈演愈烈,崔先生一句“北京无淑女”引来乱砖横飞,其实没有绅士淑女的地方何止只是北京?
  
  2、自报身份,以势压人
  在争论中有意无意地亮出自己的身份:我是学什么的,我是干什么的,我上网多少年,我今年多少岁等等。诚不知网上最可贵的是id面前人人平等,在论战中亮出身份实际上是一种技不如人的表现,需要用其他东西来给自己支撑。
  
  3、恐吓威胁,恼羞成怒
  理屈词穷之下,向对方发出各种恐吓,有针对网站的,有针对个人的,还有一种要求网下决斗的。这等于是宣布自己输了不认输,要以其他方式挽回面子。
  
  4、诛心定罪,不懂规则
  诛心的特点是先将技术学术观点看法等之争上升为大是大非的原则之争,然后给对方定罪。更多的是以真理正义的代表自居,直接宣布自己的胜利。这等于是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游戏规则尽丧。
  
  5、呼朋唤友,不斗已输
  争论中从其他论坛或网站请人来助战,将单打独斗推向群殴。表面上看,请来的人越多越有面子,实际上是请来的人越多输得越惨。
  
  6、马甲参战,诚信尽失
  马甲上网自有其乐,但在论战中一旦使用马甲参战,则好比在公正的比武中偷使暗器。不但本次论战已输,而且永远输掉了在网上的诚信。
  
  7、断章取义,自说自话
  将对方整篇发言中的一段或一句摘取出来加以误导曲解,然后痛加驳斥,表面上看似乎胜得冠冕堂皇,实际上是自己树靶自己打,打了半天是在打自己。
  
  8、告别哭闹,彻底躺倒
  “人在网上飘,哪能不挨刀”。可有些人脆弱异常,争论一旦激烈,顿时现小女人状,或者上演告别秀,或者通过他人告知大家:现在很心痛,很失望,很绝望,被气哭了等等,这实际上是向全世界宣布自己输不起。
  
  9、大暴隐私,令人不齿。
  在争论中突然单方面将双方私下交流的东西公布于众,试图作为杀手锏击倒对方。能否击倒对方暂且不论,此等有违私德之举已经令人不齿。
  
  10、没完没了,恶意骚扰
  如果一方已对争论的话题沉默三天以上,另一方还在挑斗可以看成是无理纠缠。这种时候通常会伴有一些无理要求,比如撤换版主,要求道歉,惩罚对方等,典型的“以行政干扰市场”的心态表现。“网上争论无大是,娱人娱己闲话题”,此等无聊纠缠已堕末流。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望为赢:
  
  1、尊敬对手,以礼相待
  许多人往往热衷于通过贬低对方来取胜,岂不知在贬低对方的同时也降低了自己的档次。在论战中始终尊重对手,也就是始终尊重自己。
  
  2、欣赏对方,自觉效仿
  争论中对手击中了自己的要害,要有勇气为对方叫好,并要感谢对方为提高自己所提供的帮助,并虚心向对方学习。当对方向自己亮出了橄榄枝的时候,也应及时放出和平鸽。
  
  3、勇于认错,胸怀坦荡
  不认错,并不等于错误不存在,所以认错不是耻辱而是风度。要懂得感谢真正能指出自己错误的人,在网上最大的悲哀不是有人骂,而是无人问津。
  
  4、化敌为友,声名远扬
  这里的“敌”是戏称所有的争论对手。批评我们的人是我们的朋友,能听得进不同意见,并能以诚待人的人才可望化敌为友。
  
  5、点到为止,共同提高
  在指出对方的错误之后能及时收手,不穷追猛打;在亮出自己的观点后能不强加于人,并以敞开的心态对待不同意见,这样才可能出现双赢的局面。
  
  6、只论不宣,众人眼亮
  只指出对方的错误之处而不宣布自己的胜利,只表明自己的观点而不宣布谁对谁错。要相信众人的眼睛,这也是避免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要点之一。
  
  7、敢于放弃,维护自尊
  “与不入流的对手缠斗等于是贬低自己”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许多人终于还是身不由己地陷入无聊的缠斗,关键是无法突破一个心理障碍:“面对挑斗,沉默等于默认,沉默等于认输。”其实表达鄙视最有效的方式是沉默。
  
  8、阻止帮手,独立担当
  真正的高手最起码应该有单打独斗的自信。阻止帮手加入论战也是防止将一场有意义的交流变成无聊缠斗的关键。当然,不能将所有发表赞同意见的网友都看成是帮手,帮手是指那些不针对交流的话题本身而只针对不同意见的对手进行攻击性发言的人。
  
  9、化怒为笑,方显高强
  在论战中擦枪走火在所难免,能让对方化怒为笑的才是真本领。只会一味地激怒对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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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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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3 13:37 | 只看该作者
[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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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28 13:21
  • 签到天数: 173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3
    发表于 2004-6-13 15: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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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5-2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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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4
    发表于 2004-6-13 16:39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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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5-2 22:5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
    发表于 2004-6-13 16: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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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4-6-13 17:25 | 只看该作者
    品路上找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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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93356894
  • 签到天数: 1735 天

    7
    发表于 2004-6-13 17:2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地![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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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5-2 22:5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04-6-13 17:35 | 只看该作者
    <>要有实际行动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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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12-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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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9
    发表于 2004-6-13 19:01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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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4-6-13 19:20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P><>某些车友是该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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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4-6-14 09:50 | 只看该作者
    很好很好。。。。。。[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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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4-6-14 10:36 | 只看该作者
    又上了一课.谢谢队长[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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